近日,联邦商业公平竞争局起诉多伦多房地产机构,要求其向公众开放房地产信息数据系统,引起轩然大波。房产中介开放MLS平台,真的是比去年秋天的裁决更进了一步:如果说共享MLS平台是为了拆除营销对于私售的限制,那么现在共享历史数据将使私售在获取决策依据上更有力,这将是一个决定性的标志。即之前所有控制私售的政策和操作约束被彻底打破,房地产市场真正打开了私售的大门——私售将作为市场认可的正常交易形式赢得自己的一席之地!这种改变不是小事,但我觉得应该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私售一直存在,但过去由于政策压力和制度限制,变得躲躲闪闪,羞羞答答,像被偷的孩子。但是,存在是有其合理性的,谁也不能说,没有媒人的话,仅仅因为你愿意,就不能在一起生活,甚至不能过上好日子,这显然违背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开放多元的原则。私售客观上是有需求的,实际上也能满足一部分人的需求。如今,经过努力,私卖终于可以进入房间,回归本位了,真的值得人们鼓掌!当然,除了欢呼,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跃跃欲试——捷足先登是一种享受!那么私售的真正魅力在哪里呢?
利润最大化应该是私售的主要心理动机,因为私售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消除买卖双方的中介环节,实现买卖双方的直接交易。准确的说,省下来的是买卖双方最重要的佣金分成,整个销售过程从来都不是缺一不可的――此刻只有买卖双方自己履行双方经纪人的角色和职能,攻守进退的销售对抗和市场浪漫,决战与贷款、验房、律师等其他所有必要环节一样。而且还全面考验买卖双方的统筹、控制、协调能力!
说起来,这里所谓的利润最大化,无非就是在买卖双方经纪佣金的既定范围内做文章。我们知道,房屋通过双方经纪人出售时,买卖双方的佣金是从卖方收到的房款中扣除的。实际上,那意味着卖家最终得到的是扣除佣金后的“裸价”,而买家因为直接达到了“裸价”而成为私售中最受益的一方,也就是说私售确实可以让买家利益最大化,但如果这个裸价和卖家的裸价一样,就可以看出卖家似乎并没有通过私售让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兴趣和动力。所以,从理论上来说,买家要“让利”才能激发卖家的兴趣,才能让对方自愿甚至欢喜跟你去蜜月联盟。但遗憾的是,在现实市场中卖家可能会有更多的选择和渠道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首先,卖方的选择性强,即无论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只要能实现利润最大化,卖方可以选择私售,也可以选择经纪机构。总之,我可以选择哪种方式对我有利。其次,选择的程度较大,即在私下买卖中,卖方也可以通过承诺买方的经纪佣金来追求高额裸价的回报,同时,即使有经纪代理,卖方也可以完全拒绝私下买方的青睐。总之,有了MLS推广平台,有了共享的历史数据系统做后盾,卖家在系统内可以变得更加游刃有余,能力足够强的话甚至可以达到赢者通吃的状态!
有一点我们现在可以知道:比如私售,卖家也可以组织起来抢Offer,所以现在代理市场上所有的热门游戏,只要卖家玩的好,玩的好,我觉得可能会被复制到私售,玩的更精致。综上所述,在私售领域,双方似乎并不在同一个天平的两端,这种不对等的博弈对买家来说更多的将是一种煎熬和考验!当然,追求利润最大化意味着要做好承受最大痛苦的准备。私下销售不是免费的午餐。如果卖家愿意吃苦,愿意快乐——那么痛苦是值得的!
面对私售,业内人士难免担心:突然之间,谁好像动了我的奶酪?我觉得没这个必要!私卖不是突如其来的灾难,它早已在市场中,不会因为你的刻意忽视而不复存在,否则你就是在自欺欺人!私售没有偷任何人的奶酪。他们本应该理所当然地获得自己的市场份额,但今天他们终于名至实归!
私售无疑是广大消费者的又一自由选择。市场向来尊重强者,只有强者才会追随他们的领导。其实不言而喻:你必须是大师!所以,在现实中,纠结于私售和经纪代理的对错之争,已经变得毫无意义。选择私人销售或代理是个人自由。如果非要做选择的话,原因其实很简单:如果你觉得自己的能力比你联系的经纪人高,那你就自己玩,否则私售肯定不是你的菜!